環保筆記 : 空氣質素小時平均值怎麼看?搞懂時間標示的關鍵
空氣質素監測時,常需對污染物資料進行時段平均(如每小時平均值)。計算時段平均時,主要有「時前法」(time before approach)和「時後法」(time after approach)兩種方式。以下是兩者的主要區別:
1. 時間前(Time-Before)方法
定義:小時平均值是根據報告時間點之前的60分鐘數據計算得出。
舉例:若報告下午3:00的平均值,則使用下午2:00至3:00的監測數據。
優點:反映最新的監測結果,適合即時預警。
常見用途:多用於即時空氣質素發布(如公眾警報系統)。
2. 時間後(Time-After)方法
定義:小時平均值是根據報告時間點之後的完整60分鐘數據計算得出。
舉例:若報告下午3:00的平均值,則使用下午3:00至4:00的數據。
優點:符合標準化的小時區間,便於與其他數據(如氣象資料)對齊。
常見用途:常用於法規監管或長期數據記錄。
核心差異總結
項目 |
時間前(Time-Before) |
時間後(Time-After) |
---|---|---|
數據區間 |
報告時間「之前」60分鐘(如3:00報告=2:00–3:00) |
報告時間「之後」60分鐘(如3:00報告=3:00–4:00) |
即時性 |
較高,適合即時通報 |
較低,適合歸檔分析 |
法規適用性 |
較少用於監管報告 |
常見於標準化報告 |
香港的空氣質量數據(由香港環境保護署(EPD)發布)採用的是 「時間前」(Time-Before) 方法來計算小時平均值。
在多數地區及國際標準中,一般採用「時前法」(如香港、美國等地),即報告時間指的是該小時結束時的平均值。主要原因是「時前法」能及時反映已發生的空氣質素變化,且便於及時發布資訊或警示。但部分預報或預測場合(如空氣質素預報)可能引用「時後法」以推估未來狀況。
* 本文章部分採用生成式AI材料來編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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