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來西亞旅遊稅



2017年9月1日起馬來西亞開始向入住酒店的所有外國游客徵收收旅遊稅,根據馬來西亞 Tourism Tax (Rate of Tax) Order 2017 (https://www.myttx.customs.gov.my/CTTAX/infopage/Appendix%204%20-%20pua_20170822_P.U.%20(A)%20241.pdf),旅遊稅稅率為每房每晚馬幣 10。

除了付房租、房租10%的服務費、銷售及服務稅 (SST) 稅8%、每房每晚馬幣 10旅遊稅外,因地而異,地方政府可能加收遺產稅/附加費/地方政府費用,例如檳城,4星級和5星級酒店,每間客房每晚RM3 ,3星級及以下每間客房每晚RM2,蘭卡威所有酒店住宿每晚RM9,馬六甲每晚徵收RM2的遺產稅。

所以在準備馬來西亞旅行花費預算時,也要將這些稅項計算。

依照星洲日報的報道,聯邦政府將發放50%旅遊稅收給各州政府。2018年獲得最高旅遊稅收的州屬前3名分別是沙巴、檳城及雪蘭莪,旅遊稅總額分別為2534、2197及2060萬RM。

Agoda 代徵收每房每晚RM10的稅款的收據實例



updated : 9 June 2024

延伸閱讀:


2024年3月1日起,銷售及服務稅 (SST) 稅率從6%調漲至8%銷售及服務稅 (SST) 稅率從6%調漲至8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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